夫妻结婚签订结婚以前财产协议,这个在过去大家看来是不可想象的,本来过去拥有一些个人财产数目也不多,再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故而较少有人达成结婚以前财产协议。不过目前不同了,更多人开始重视结婚以前财产的问题,即便结婚以前财产协议无需公证也会想着去公证。
不少人觉得,结婚以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假如不公证协议就不可以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看法是不对的,国内现行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规定结婚以前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首要条件条件。只须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该书面协议无论是不是作了公证,均具备法律效力。
不过应该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结婚以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中一年级些。话虽这样,想要进行结婚以前财产公证,提前是双方要了解怎么样订立一份有效的结婚以前财产协议。
第一,双方需要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不可以隐瞒、欺诈、胁迫,也不可以乘人之危。基于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第二,协议的对象需要是夫妻财产,不是夫妻所有些财产不可以成为协议的客体;
第三,协议的内容需要合法,既不可以避免法律,也不可以违反公序良俗。
了解一份结婚以前财产协议的重点是为了使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重点条约,至于是不是需要公证可不必纠结。建议最好请个结婚以前财产协议专业的律师来起草或者审核财产协议,以防止因起草时不慎而给以后导致巨大损失,特别是涉及房子,汽车,大额财产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