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该情形又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须提前公告就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能行使这种权力: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紧急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规范的;
c、紧急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受其约束: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可以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共识的。”
第三种情形是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紧急困难,确需裁减职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建议,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职员。
但,用人单位在行使上述权力时,还要遭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该情形也分两种,一种情形是劳动者可以随时公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才有权力行使: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