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前买的房没在结婚以后明确权属,就容易出现问题,如买房人推行犯罪行为后被判没收财产的,房屋能不承认定为个人财产予以没收,还是要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只没收是行为人的份额呢?
第一,结婚以前买的房是否会被没收要看是不是是行为人的个人财产,由于没收财产没收的是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
1、结婚以前全款买的房,房地产证也登记买房人的名字,只在结婚以后夫妻双方一同居住的,依旧认定为买房人的个人财产,一旦被判处没收财产,房屋也大概被没收。
2、结婚以前首付买房,结婚以后一同还贷,不可以直接觉得是个人财产,一同还贷的一方有权对一同还贷的款项需要补偿或者分割,即是配偶部分不可以直接没收。
第二,被判决没收财产,除去房子可能作为个人财产被没收,以下也是法律意义上的个人财产,可以被没收: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我们的劳动或其他办法所获得的收入。如薪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同意赠送等。
2、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者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查看。被判没收财产时,银行和信用社有权如实告知行为人的财产情况。
3、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用具等。
4、文物。主如果具备肯定价值的物品,如珍藏品,绘画,陶瓷,古籍等。
5、图书资料。如各种书本,报刊等。
6、林木,牲畜。
7、法律允许公民所有些生产资料与其他合法财产。如货车,机床等。
最后,不论是部分还是全部没收财产,都只能没收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没收全部财产时应付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成本,假如不确定结婚以前购买的房是不是是个人财产的,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保护我们的权益。